各位考生:
凡2007年在梅州市财政局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通过的人员,请于8月6日至17日带好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及办证费到梅州市人事局专技科办理做证手续。
梅州市人事局专技科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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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2007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如果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请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哈开发区汉水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附近高新路10号或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长江路130号)申请登记复查试卷,受理时间:2007年7月25日至8月15日。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望考生周知。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07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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