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今年的考试公告中明确规定了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与审查制度,能否谈谈司法部实行这一制度是如何考虑的? 答: 在去年国家 司法考试结束当日,司法部即向社会公布了考试试卷,在全国试卷送达评卷地之后,又公布了参考答案。与此同时,为配合试题、参考答案的公布,司法部委托中国普法网开通了司法考试论坛,广泛听取考生及社会各方面对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的评价和意见。根据各方面的反应,司法部又组织专家对参考答案进行了重新审议,并以专家集体审定确认无误的答案作为试卷评判的依据。去年在试卷与答案公布方面的这一改进得到了各界,特别是广大考生的一致肯定,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增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透明度,确保司法考试公平、公正,今年将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并将此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相信这一做法的制度化会得到社会和广大应试人员的赞同,对司法部更好的组织实施司法考试也是十分有益的。 初步考虑,在今年司法考试结束后,即向社会公布试卷及其参考答案,并设置一周左右的试题参考答案异议期,考生及社会各界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在司法部专门设立的网页上提出并说明理由。司法部组织专人收集、整理各方面对试题答案提出的意见,并在试卷正式评阅工作开始前提交专门成立的“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从而形成公布试卷及参考答案—受理考生异议—审查试题参考答案—正式评卷”等几环节组成的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与审查制度。试题参考答案审查期间,试卷封存。待异议审查工作结束后,开始试卷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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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人员可以向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 职业资格。 基于此,国家司法考试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担任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科目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国家...[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