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01年5月版申请签证须知规定应提交下列材料: 1.认真填写好的一式三份申请表 (RK 1200) 和三张证件照片(分别贴在申请表上); 2.有效护照; 3.一所德国语言学校出具的强化语言班(不低于20 学时/周)入学证明和已付学费的收据; 5.整个学习逗留期费用证明,如: a)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一家银行帐户上存有供第一学年使用的12000马克的证明(每月取款不得超过1000马克。帐户底数不得少于3200马克,这笔款只有在外国人管理局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提取);如逗留一年以上,尚须出示合适的材料,以令人信服地证明一年后的生活费用来源; b)未写明金额总数的经济担保书或由一位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居住者提供的不可撤回的银行担保(含《外国人法》第83和84条规定的各种费用); 6.大学入学资格证明(如果计划在德国申请读大学); 7.用德语书面陈述赴德读语言班的目的(如果没有计划在德国申请读大学); 8.未成年人必须提交合法照料人的同意书(附上德文或英文的译文,须经公证处公证)。 详细规定以申请时德国大使馆公布的有关签证须知为准。 能在德国持“强化语言班签证”申请大学并更换成“留学签证”吗? 如果在中国申请签证时赴德目的只是学习德语,没有申明读大学,通常是不能够改变签证种类的。 如欲在德国自费读强化语言班期间申请大学,则应在中国申请签证时提交合格的学历证明,并在申请表上填明赴德目的是学习语言并申请大学;同时在递交表格时口头强调读大学的意图。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在德国将强化语言班签证换成留学签证,最后由当地外国人管理处酌情作出决定。 下一篇:个人如何办理“存款户头证明”事宜 在任何一家德国银行均可开户办理具有相应“冻结说明”的存款证明。例如: 可书面或直接(周1 - 5 中午11:30 - 1:00)向德意志银行 (Deutsche Bank) 北京代表处私人银行部索要有关“自费留学德国开户程序”的详细资料及表格,并能得到中国银行电汇单样本,供汇款填写时参考。表格及相关信息随时可能变化,最好何时申请何时领取表格。 直线电话:(010)6505 6240 传真:(010)6505 6239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1座908室邮编: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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