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职业认证 >> 保险
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人代位权
■ 最新课程推荐更多课程>>
学校培训课程开课时间上课地点优惠价报名
北京华图 公务员面试实战突破班一2009-01学院路周边大¥2880
政法英杰 司法考试魔鬼训练A班2009-05-02北理工¥8200
政法英杰 司法考试全国法条精讲A2009-06-27北理工¥2380
倚天机构 高级纳税筹划师认证培训电话预约西直门¥3800
北广之星 影视短片制作初级培训班电话预约中国传媒大学¥3500
  (一)保险人代位权的定义和意义
  1.保险人代位权的定义
  所谓保险人代位权,又称"代位求偿"或"权益转让",简称"代位",是指财产保险当中,由于第三方的过失或错误等导致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赔偿后,可以在其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2.保险人代位权的意义
  保险法上保险人代位权的法理,是在"不当得利禁止"原则或曰"损失补偿"原则之下,达成以下三个目的,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第一,维持第三人的损害赔偿义务,使第三人不会因保险人的赔偿而免除民法上的法律责任;第二,确定保险人的保险赔偿义务,使保险人不因被保险人可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而免除或减少其保险赔偿义务;第三,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使被保险人不得因同时拥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保险金请求权而获得双重赔偿.
  (二)保险人代位权的立法
  对保险人代位权,世界各国保险立法有不同主张,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当然代位主义.即保险代位权为保险人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保险合同是否有所约定,保险人均可依法行使该项权利.保险人的代位权基于法律规定当然取得,随同保险合同的订立而发生,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当然归属于保险人,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额后,得以自已的名义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求偿权;不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是否约定有保险代位权,也不论被保险人和第三人在其交易中是否约定有保险代位权,保险人均自动取得代位请求权.另一种是请求代位主义.即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并不能取得求偿权,还须有被保险人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让与或转让给保险人这一行为.
  我国《保险法》第45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从上述规定来看,我国采用的是当然代位主义,即只要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赔偿金,就相应取得了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而无须被保险人确认.
  (三)保险人代位权与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之冲突规则
  被保险人同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和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这两种权利的共同行使,将会使保险人代位权与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产生一定的冲突:如果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之损害赔偿请求权,则保险人无法行使代位权,可能危害保险人的利益.而若被保险人同时行使此两项权利,则有被保险人获得超额赔偿的可能,违反保险法上的损失补偿原则.因此,法律一般会规定如下两方面的冲突规范:一方面是在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之前,有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被保险人免除第三人的赔偿责任的,保险人在被保险人免除第三人责任的范围内免责;第二,如果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人处受领部分赔偿的,保险人可以在保险金总额中扣除被保险人已经获得赔偿的部分.另一方面是在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之后,有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被保险人获得保险金后,免除第三人的赔偿责任,该免除无效,不影响保险人代位权的行使;第二,如果被保险人获得保险金后,又从第三人处受领赔偿的,保险人可以向被保险人请求返还已支付的保险金.由于我国立法未注意到保险人代位权的当然获得并不导致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赔偿请求权的丧失,因而对于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后发生的第二种情况,未予规定.此点应予修正,因为被保险人已获保险赔偿之事实,第三人未必尽知,若保险人未及时行使保险代位权,被保险人获得超额赔偿的可能毕竟存在.虽然在诉讼程序中,保险人可以有独立请求权之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被保险人获得赔偿不一定通过诉讼途径,而保险人也无对每一诉讼程序都知晓的能力,因此,保险人的返还请求权有必要在立法中加以规定.

下一篇:保险合同的履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一)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约定的期间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人对财产保险的保险费可诉请交付.
  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请求投保人支付.投保人不能按期交付的,保险人可中止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在两年后恢复能力可以续保.
  (二)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依照合同规定及时通知保险人.诚信原则要求被保...[查看详情]

  影视动画培训   北大BEC培训官方报名网站   2008美国夏令营启航官方指定报名网站   2008留学第一站!  
  北师大 火星时代
共举影视动画培训之鼎
  北大BEC培训官方报名网站
现在报名独享95折!
  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一次过关完全备考手册
  2008留学第一站
留学资讯尽在精英留学站!
 
上一篇: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索赔和理赔
下一篇:保险合同的履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相关新闻
·保险经纪人考试知识辅导:中央银行法与货币政策·保险经纪人考试知识辅导:商业银行法
·考试指导:保险合同-险合同的法律特征·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种类·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定义及要件
·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功能·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种类
·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移转·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形式
·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生效
·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
·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人的义务·保险合同的履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 重点栏目导航
◇ 精英服务承诺
教育顾问:010-51660910
QQ交流:138660910
相关资料
·2008年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笔试题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手册——西医类笔试题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手册——民族医医师类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与答题卡填涂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手册——报名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手册——笔试分数解释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手册——考试简介
·2008年全国国际物流师(二级)考试题型和
·2008年全国国际物流师(二级)考试大纲
·2008年全国物流师考试学习大纲——《物流
相关试题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模拟试卷一参考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模拟试卷二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模拟试卷一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一参考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一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及参考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模拟试卷答案之公共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模拟试卷答案之公共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模拟试卷之公共科目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模拟试卷二参考
相关热贴
·海关总署:2007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合格分数
·公务员面试实战技巧:考试开始前注意这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