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复议法》和《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的规定,下列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应当受理:
1.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和注销手续的;
2.认为经办机构未按规定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
3.认为经办机构未按规定记录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或者拒绝其查询缴费记录的;
4.认为经办机构违法收取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5.对经办机构核定其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
6.认为经办机构不依法支付其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对经办机构停止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7.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的;
8.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者接续手续的;
9.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10.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经办机构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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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档案是一种专门档案,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具体经办社会保险事务的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历史保存以备考查的文件,是全面、系统记录单位和个人参保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凭据。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是从对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信息材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到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更正、保管、检索的过程,是社会保险管理最基础的工作之一。
社会保险档案的信息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各级社会保险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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