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金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从单位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金额;个人缴费和单位划转金额的利息。在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时,个人账户的记录将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重要依据。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为参保职工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进行记载、转移、计息、核对、支付。
1.个人账户的建立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单位或个人申报情况,将基本养老保险数据输入微机管理,同时相应建立参保单位缴费台账,为职工每人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根据《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变化情况表》相应核定、调整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
2.缴费结算的时间和内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缴费年度结束后,应对职工个人账户进行结算,包括当年缴费额、实际缴费月数、当年利息额、历年缴费累计结转本息储存额等。利息按每年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
3.个人账户对账单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缴费年度结束后,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录,应及时与参保企业和职工对账,为每个参保职工打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发给职工本人,由职工本人核对并签字盖章后,依年粘贴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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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量的不断增加和管理技术的逐步提高,
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已经成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险数据库包含每个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的相关数据,存储着每个参保人员的全部工作经历以及目前的就业状态、参保情况。
我国社会保险数据库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参保单位基本情况库、参保职工相关数据库、个人账户管理数据库、离退休人员数据库和查询、统计数据库。
社会保险数据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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