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公司《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中对于文件编号有如下规则: a.一类设施:主要的生产设备,编号为:I—XXX b.二类设施:非直接用于生产的设备,编号为:Ⅱ——XXX 其中,I、Ⅱ分别代表类别,XXX代表顺序号。 审核员在一分厂看到,设备的编号只是以顺序号区别,没有分类号。审核员问厂长:“为什么不按照公司的统一编号规定做呢?”,厂长回答:“我们已经习惯了这种编号,如果按新的规定编号,太麻烦了。” 案例分析:设备编号的目的是为了便于进行维护保养和记录。既然有文件规定,就应该按照文件的规定执行。这属于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有章不循,违反了标准的“7.5.1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的“组织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
下一篇:ISO案例分析8:关于工艺规程的执行 某厂《焊接工艺规程》规定:所使用的焊条应在使用前在烘箱中以60C烘干2小时才能使用。审核员打开烘箱门时看到有两包焊条没有打开原包装就放在烘箱内了。审核员问:“这样能烘干吗?”车间主任不好意思地回答:“这个烘箱原来是放在食堂烤面包的,这次由于要审核了临时搬到车间,工人就这么把焊条放进去了。”
案例分析:既然编制了工艺规程,就应该严格按规程办。现在许多企业仍然停留在为认证而认证,临时在认证前忙乱,补记录。当然在现场审核时就会出洋相。这里对焊条的烘干,应该将包装打开,否则失去烘烤的作用。本案违反了标准...[ISO9000/2008-1/1/13174824.shtml">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