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局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餐饮单位停止加工、经营可供生食的淡水产品,包括淡水鱼生、虾生及各类刺身。
广州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熊远大表示,卫生部门一直在宣传不吃鱼生,这次运用行政手段来禁止,是因为“福寿螺风波”。“近年来在广州不少食肆里兴起的生吃鱼、虾等淡水产品的风气,潜藏着更大的危机。”他呼吁大家自觉摒弃吃鱼生等饮食习惯,增加卫生防病意识。
这一通知要求,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立即对辖区内餐饮业和集体食堂进行全面卫生检查,重点检查对餐饮业淡水鱼、虾、蟹、贝等水产品的加工、经营情况,要求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立即停止加工、经营供生食的淡水产品,包括淡水鱼生、刺身等。同时,各类淡水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规范进行加工,并煮熟煮透,尤其要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下一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可基本要求目录 目 录 1.适用范围 2.引用文件 3.定义 3.1组织 3.2认证机构 3.3认证证书 3.4认证制度 4.对认证机构的要求 4.1认证机构 4.1.1总则 4.1.2组织结构 4.1.3分包 4.1.4质量体系 4.1.5批准、扩大、缩小、暂停和撤销认证的条件 4.1.6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4.1.7文件 4.1.8记录 4.1.9保密 4.2认证机构的人员 4.2.1总则 4.2.2对检验员和技术专家的资格要求 4.2.3选择程序 4.2.4检验人员的聘用 4.2.认证人员的记录 4.2.6对检验组的要求 4.3...[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