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昨天布置2008年本市高中毕业生市级学科、科技、艺术类竞赛项目秋季高考加分工作。参加2007学年度举办的本市中学生市级学科、科技、艺术类竞赛活动高考加分项目及符合加分对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在高考原始分上加20分。市教委还提醒,明年这些竞赛项目和加分分值将作调整。
具有2008年高考加分条件的对象是在2007学年度部分全国与市级学科类竞赛和科技艺术类竞赛项目中获个人一等奖的部分应届高三学生。
本市今年高中毕业生,由竞赛主管单位(部门)向经过审定并在上海教育门户网站上公布的属于加分对象的学生发放《证明表》。在本市参加高考的外省市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各区县高招办向属于竞赛加分范围的考生发放《证明表》。
户籍在本市的外省市返沪报考高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三学习期间参加其就读省(直辖市、自治区)赛区此类五项全国竞赛获奖加分与本市学生同等待遇。
加分对象在高考原始分上加20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2007学年度举办的本市中学生市级学科、科技、艺术类竞赛活动高考加分项目及其加分对象详细可查询上海市教委网站。
市教委提醒,本市2009年将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调整竞赛加分项目和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