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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学校监察处、招生办公室、体育与健康学院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聘请有关项目的体育专家,在指定时间内对报考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水平测试,同时检验高水平运动员所提供的有效证件等原件材料。
5、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文化与运动成绩证明、健康状况等情况确定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公示。
七、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联系电话:021—54345138;021—62233434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223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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