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职业认证 >> 商务师
商务部令2006年第5号公布《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最新课程推荐更多课程>>
学校培训课程开课时间上课地点精英价报名
北京华图 公务员面试实战突破班一2009-01学院路周边大¥2880
政法英杰 司法考试魔鬼训练A班2009-05-02北理工¥8200
政法英杰 司法考试全国法条精讲A2009-06-27北理工¥2380
倚天机构 高级纳税筹划师认证培训电话预约西直门¥3800
北广之星 影视短片制作初级培训班电话预约中国传媒大学¥3500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2006年第5号
 【发布日期】2006-07-07
 【实施日期】2006-09-01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6年5月1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6年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薄熙来
二○○六年七月七日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援助物资项目(以下简称援外物资项目)的管理,确保援外物资项目质量,提高对外援助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援外物资项目是指,在中国政府提供的无偿援助、无息或低息贷款和其他专项援助资金项下,主要由中国政府选定实施企业采购一般性生产、生活物资、技术性产品或单项设备,必要时承担相应安装、调试、操作指导和培训等配套技术服务任务的援助项目。
第三条 商务部依据本办法管理援外物资项目。

  第四条 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作为商务部选定的项目实施主体,依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具体实施中国政府与受援方政府签订的援外物资项目政府间协议,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二章 供货清单的确定

  第五条 商务部根据援外物资项目政府间协议确定援外物资的供货清单。
  供货清单应包含供货品名、技术标准、供货数量、质量标准和技术服务等基本内容。

  第六条 确定供货清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援款限额内,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满足受援方的基本使用要求;
  (二)不以任何形式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三)在同等适用情况下,优先选用原产于中国关税境内的产品;
  (四)除受援方有特殊要求外,选用可批量生产、质量可靠的产品。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与财产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等强制性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第七条 商务部根据第六条规定的原则和相关政策制订并发布《对外援助物资供货指导目录》,供受援方提出物资供货要求及商务部确定供货清单。
  商务部对《对外援助物资供货指导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复核调整一次。

  第八条 特殊情况下需要在《对外援助物资供货指导目录》以外确定供货清单的,商务部可以委托具有专业资质和能力的中介机构或企业作为援外物资项目配单承办单位(以下简称配单承办单位),提供确定供货清单内容及参考价格的经济技术咨询服务。
  对于两年内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国家有关对外援助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承担援外物资项目任务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的中介机构或企业,商务部不委托其作为配单承办单位。

  第九条 配单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第六条规定的原则提出供货清单的建议,并对供货清单内容的准确性和适用性负责。
  配单承办单位应将建议的供货清单及时报商务部审核确定。商务部应在收到供货清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配单承办单位。

  第十条 配单承办单位不得串通参与援外物资项目投标的企业提出对其他有效投标企业不利的供货清单,或提前向有关投标、议标企业泄露供货清单内容,或与供货厂商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一条 商务部将其确定的援外物资项目供货清单提交受援方确认。
  在援外物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商务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供货清单内容。确需调整供货清单的,必须报商务部批准,商务部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需经受援方同意的,商务部应在受援方正式确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影视动画培训   北大BEC培训官方报名网站   2008美国夏令营启航官方指定报名网站   2008留学第一站!  
  北师大 火星时代
共举影视动画培训之鼎
  北大BEC培训官方报名网站
现在报名独享95折!
  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一次过关完全备考手册
  2008留学第一站
留学资讯尽在精英留学站!
 
上一篇: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47号关于邀标竞价国家储备糖的公告
下一篇:商务部令2006年第3号,公布《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
 相关新闻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2006年第二十九期·2006年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一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2006年第三十期·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2006年第三十二期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2006年第三十一期·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2006年第三十三期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2006年第三十四期·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6年第6号公布《民用航空零部件出口分类管理办法》
·2006年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一·2006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三
·2006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二·2006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四
·2006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六·2006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五
·商务部公布《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商务部令2006年第3号,公布《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
 
◇ 重点栏目导航
◇ 精英服务承诺
教育顾问:010-51660910
QQ交流:138660910
相关资料
·2008年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笔试题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手册——西医类笔试题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手册——民族医医师类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与答题卡填涂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手册——报名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手册——笔试分数解释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手册——考试简介
·2008年全国国际物流师(二级)考试题型和
·2008年全国国际物流师(二级)考试大纲
·2008年全国物流师考试学习大纲——《物流
相关试题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模拟试卷一参考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模拟试卷二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模拟试卷一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一参考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一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及参考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模拟试卷答案之公共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模拟试卷答案之公共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模拟试卷之公共科目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模拟试卷二参考
相关热贴
·海关总署:2007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合格分数
·公务员面试实战技巧:考试开始前注意这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