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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律师法》在三个方面突破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规定了律师会见不需要经过批准,扩大了律师的阅卷权,赋予律师直接的调查取证权,解决了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和调查取证难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意味着控辩双方的关系将逐步走向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但是针对两个法律之间的冲突该如何进行解决呢?笔者认为,要通过《立法法》的规定来妥善解决《律师法》和刑诉法的冲突。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从《立法法》规定的法律效力来看,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律师法》扩大了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都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辩护权,与宪法的精神是一致的,因此,并不违背宪法的规定。 其次,从《立法法》规定的基本法和一般法的关系来看,《立法法》只规定了法律高于行政法规,并没有规定基本法与一般法之间的效力问题。《刑事诉讼法》作为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律师法》作为一般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应该有区别,但是《立法法》没有规定基本法和一般法之间的差别。《立法法》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新法优于旧法。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经过了法律授权,完全可以行使人大的权力,因此,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应当被视为同一机关。那么,根据新法优于旧法,新律师法是新法,就应当依照《律师法》的规定执行。
最后,从《立法法》规定的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来看,《立法法》规定,法律规定之间有冲突,不能解决的,要由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因此,应该用《立法法》来解决《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之间的冲突,以保证新《律师法》的顺利实施。
[论述题材料]
修订后的《律师法》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的规定,与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据法制网—法制日报报道:中国政法大学顾永忠教授说:“6月1日以后律师法就要生效执行了,假如到那天刑诉法还没有改变的话,律师要按照律师法做的时候,公安机关、侦查机关能不能接受、能不能同意你这样做,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担忧。两个法律效力的衔接问题越来越让我感觉到是一个非常迫切甚至是刻不容缓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