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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与论述题
北京中天学校 李红勃 法学博士
一、法理学
在国家司法考试的全部内容中,法理学是相当特殊的一个学科,它不关注具体的制度,而是重在阐述法学的一般原理。很多考生反映法理学试题的难度大,这其实是和课程的特点相关的。
200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共有题目15道,包括单选题7道,多选题6道,不定项题2道,总计23分,在第一卷中的分值比例为15.3%。法理学的具体考查情况见下面图表:
题号考查形式知识点
1案例分析法律原则;法的价值;法律解释
2直接提问法与宗教
3案例分析立法中的法律冲突解决
4直接提问法与社会;法与和谐社会;法与节约型社会
5案例分析法律责任竞合;法律解释
6直接提问法与科技
7直接提问法律解释
51案例分析法律关系;法律事实
52案例分析法律原则
53案例分析法的传统;法的现代化
54案例分析法与道德;法的规范作用
55案例分析法律规则;法的规范作用;
法律推理
56案例分析法律解释;法的事实判断与
价值判断
91案例分析法律推理
92案例分析法的渊源;司法的基本原则
与2005年情况相比,今年法理学考查出现了新的特点与变化,具体说来有五个方面:(1)大量的案例考查。法理学的知识重在理解而非简单记忆,因此考试形式越来越侧重案例分析,在今年法理学的全部15道题目中,通过案例进行考查的有11道,占全部题目的73.3%;(2)一个题目多个考点。从上表可以看出,一道题目只考核一个知识点的情形越来越少,相反,在一道题目中同时考查多个知识点的趋势已经非常明显了,在全部题目中有10道属于这种情形;(3)重大考点比较集中且多次出现。法理学中的重大理论问题依然扮演了试卷中最重要的角色。在2006年中天学校的课堂上,我曾跟学员讲:“重大理论问题必然是考试的重点所在,法的要素、法的作用、法律价值、法律关系、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属于常考甚至必考的内容”,事实证明的确如此;(4)当年大纲增加的新考点成为考试热点。比如,法律责任竞合、法与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等,大纲一增加,马上就在考试中出现;(5)冷僻考点浮出水面。法与宗教、法与科技,这些考点以前几乎没有考查过,今年终于出现在试卷中。
2006年法理学考查的新变化提醒未来考生,在复习法理学这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时,一定要把原理弄懂而不是简单记忆,在平时的学习中,要有意识地运用法理学的方法与原理来解释、分析身边的具体法律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