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司法部近日公布的《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显示,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与去年相比,在内容、科目、方式、要求、分值比例上没有明显变化,而在题型和论述题的要求上发生了明显变化。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将去年的分析简答题一分为二,拆分为“简析题”和“分析题”,题型从6种增加到了7种。
论述题要求的字数从去年的“800到1000字”改为“字数不少于500字”。据专家分析,题型种类的增加不仅是对整个试卷结构的调整,而且还对应考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论述题字数减少增加了应考人员思考和表述上的难度,其实是提高了对应考人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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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月24日电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确定为9月17日、18日两天。司法部24日就有关考试事项发出公告。
根据公告,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另据了解,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考试成...[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