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是用恶毒言语骂自己的妻子,而且一骂就是30多年。妻子忍无可忍,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日前,金牛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罕见的离婚案做出判决:不准离婚。同时提醒此类受害人,注意收集有力证据。
家住抚琴小区的陈女士今年56岁,自1973年与丈夫李某结婚以来,耳根就没清静过。丈夫脾气暴躁,总是出口成“脏”,时常因为一些芝麻大的小事,就恶语相向。“原本指望儿子出生后能让他改改脾气,谁知他30年如一日,不分场合和时间,想骂就骂,根本不顾及我的感受,这种日子实在没办法过了。”最终,陈女士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理由是被丈夫长期辱骂,造成精神伤害。
庭审中,李某坚决不同意离婚,称自己说话常带脏字只是一种习惯,并无恶意。他对自己出口成“脏”给妻子带来的伤害表示歉意,表示将改掉恶习,与妻子和好如初。最后,法官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但由于陈女士未能就丈夫骂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说提交有力证据,法院做出不准二人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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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婚约问题在我国被视为道德问题,而基于婚约关系所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又错综复杂,实需法律调整。从本质上说应属特殊契约的婚约,故其法律关系的处理首要任务乃在确定婚约成立的时间。婚约关系的存在所产生特定的诉讼法上的效果,并使婚约当事人负有特定义务,因此必须对此加以法律规制。婚约解除后相互“送”给对方的财物即失其基础,因婚约解除而受损害的一方可能遭受精神损害,对此,法律应给予怎样的态度,必须明确。
[关键词] 婚约、婚约问题、婚约性质、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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