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题目: 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常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走私嫌疑扣留。陈某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是哪些?( ) A.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B.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C.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BD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因此,本案深圳、北京的法院都可以管辖此案。至于究竟是基层法院还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则应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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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题目: 某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料加工名义注册的中外合作企业。2000年6月,该公司因走私胶合板,偷逃关税30多万元。海关查明后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追缴其走私货物的等值价款,并罚款50万元(已上缴)。后该案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民法院对该公司判处罚金75万元,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据此,下列哪些说法错误?( ) A.除已缴的50万元罚款外,该公司还要上缴罚金75万元 B. 罚款与罚金择其一执行 C.如果罚款...[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