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职业认证 >> 司法考试 >> 复习备考
“妇炎洁”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侵权案
■ 最新课程推荐更多课程>>
学校培训课程开课时间上课地点精英价报名
新 东 方 08司法考试基础班滚动开班远程课堂¥1568
新 东 方 08司法考试基础模考班滚动开班远程课堂¥676
新 九 洲 08司法考试保过函授班电话预约北京大学¥6600
新 九 洲 司法考试模考串讲函授班电话预约北京大学¥600
新 九 洲 司法考试卷四高分函授班电话预约北京大学¥600

  原审原告康美公司诉称:康美公司的主打产品“伊康美宝”牌“妇炎洁”洗液自投放市场以来,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不断提高,“妇炎洁”已成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被告天佑公司在其生产的“佑美”牌妇科卫生洗液的包装盒及宣传单上均使用了“妇炎洁”表达商品名称,且故意突出使用了“妇炎洁”三个字,造成普通消费者误认,属明显有意“傍名牌、搭便车”的侵权行为。被告顺发公司公然出售由被告天佑公司生产的上述侵权产品,亦构成侵权。故诉请法院判决天佑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其现有外包装和内包装罐,召回、清理已流入市场的全部侵权产品,消除负面影响;判决天佑公司赔偿30万元人民币,顺发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等。

  原审被告天佑公司辩称,“妇炎洁”属通用名称,并不属于康美公司的特有名称,故其产品不构成对康美公司“妇炎洁”的侵权。

  原审被告顺发公司辩称其进货渠道正常,且不知道其为侵权产品,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妇炎洁”系原告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被告天佑公司生产的“佑美”牌“妇炎洁”与原告康美公司生产的“伊康美宝”牌“妇炎洁”的名称相同,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认误购。被告对原告的“伊康美宝”牌“妇炎洁”产品特有名称已构成侵权。

  法院还认定,被告顺发公司,由于其进货渠道正常,且无侵权的故意,故依法不承担本案的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伊康美宝”牌“妇炎洁”洗液产品,已被该院2005年9月6日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认定为知名商品,“妇炎洁”被认定为该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因此事实,原告无须再举证,法院也不需重新确认。

  2005年12月初,宜春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天佑公司立即停止仿冒“伊康美宝”牌“妇炎洁”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妇炎洁”的行为,并销毁现有库存“佑美”牌“妇炎洁”洗液的全部外包装盒、内包装罐和全部侵权产品、召回、清理已流入市场的全部侵权产品,消除负面影响;天佑公司赔偿康美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顺发公司立即销毁其库存的全部“佑美”牌“妇炎洁”洗液商品;驳回康美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天佑公司不服,向江西高院提起上诉。江西高院判决:江西天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卫生用品[抗(抑)菌洗剂]上使用“妇炎洁”作为商品名称,并不得进行广告宣传,销毁现有库存“佑美”牌“妇炎洁”洗液的全部外包装盒、内包装罐和全部侵权产品;江西天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伊康美宝”牌“妇炎洁”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赔偿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江西药都顺发生物保健有限公司立即销毁其库存的全部“佑美”牌“妇炎洁”洗液;驳回康美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下一篇:网站名称的冲突与解决

  [案情简介]

  2005年3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名称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诉北京采招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名称为“采购与招标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这是全国首例网站名称冲突纠纷案。

  原告诉称:自2000年起,“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成为唯一一家国家指定的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公告的网站,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其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常被业内外简称为“采购与招标网”。2004年11月18日,原告发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查看详情]

  影视动画培训   北大BEC培训官方报名网站   2008美国夏令营启航官方指定报名网站   2008留学第一站!  
  北师大 火星时代
共举影视动画培训之鼎
  北大BEC培训官方报名网站
现在报名独享95折!
  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一次过关完全备考手册
  2008留学第一站
留学资讯尽在精英留学站!
 
上一篇:网络链接案例简评
下一篇:网站名称的冲突与解决
 相关新闻
·司法考试指导:案例分析(刑法类)(三)·司法考试指导:案例分析(刑法类)(二)
·司法考试指导:案例分析(刑法类)(五)·司法考试指导:案例分析(刑法类)(四)
·司法考试指导:案例分析(刑法类)(七)·司法考试指导:案例分析(刑法类)(六)
·司法考试指导:案例分析(刑法类)(八)·司法考试指导:案例分析(刑法类)(九)
·司法考试指导:案例分析(刑法类)(十)·案例分析(刑法类)(十一)
·经补正的公证书仍有法律效力·居间合同的效力应依法确认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案例分析题二·《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案例分析题一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案例分析题三·网站名称的冲突与解决
 
◇ 重点栏目导航
◇ 精英服务承诺
教育顾问:010-51660910
QQ交流:138660910
相关资料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解读
·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
·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法制史)
·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国际法)
·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经济法)
·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民法)
·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宪法)
·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刑法)
·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刑事诉讼法)
相关试题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练习题二
·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试题之《合同法》二
·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试题之《合同法》一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练习题一
·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试题答案之民法
·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试题之民法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A(一)
·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A答案
相关热贴
·CGA入学条件及方法
·200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
·上海紧缺人才岗位资格证书--AUTC现代物流
·教师资格考试心理学题库
·新托业考试面世,各媒体广泛关注
·监理考试读书心得--经验之谈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7)
·社会上的证书太多了,到底有没有作用呀?
·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
·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