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是2006年6月30日到期。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张某作为保安人员,按公司的《保安人员工作手册》施行管理,他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的应发工资为每月1000元,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的应发工资为每月1040元。另外,《保安人员手册》规定保安人员的工资中包含加班费,只有法定假日加班另计。当时,张某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于是此后的4年里,公司频频安排他加班加点。
除了节假日的加班以外,2002年到2003年张某共加班7个小时,从2003年8月1日至2006年6月9日,他开始按照三班轮班制工作,每月累计超时加点为70小时,总计加点约2427个小时,而这两千多个小时的工作张某从来没有拿到过加班工资。
2006年6月9日,公司通知张某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得到这个消息后,张某当天开始就没有再回公司工作过。离开公司后,张某得知劳动者加班都应当给予合法的加班工资。想到自己工作4年从来都没见过加点工资的影子,张某忽然感觉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将公司告上了法院。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对张某工作日延长的劳动时间,公司应根据其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按照不低于张某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其加班工资。公司提供的《保安人员工作手册》,张某否认收到,且手册中有关加班工资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应为无效条款。由于张某离开单位时间在2006年6月,因此对其要求单位支付从2004年7月至2006年6月的加点工资,法院予以支持。对其要求单位支付从2002年2月至2004年6月的加点工资,因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支持。
10年里,制造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21起,杀死9人,被称为“杀人狂魔”的赵志红11月8日被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提起公诉。11月28日至29日中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人们相信,这个内蒙古自治区20年来罕有的恶性案件的制造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005年初乌兰察布市出现连环杀人案
2005年元月2日下午3点左右,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一羊倌在平地泉镇南旧208国道1华里西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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