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看到,比特和他8岁的儿子都穿着正式的晚礼服,由于天热,他儿子说什么也不戴礼帽,几次将礼帽摔到地上。经过一番准备,比特在胸前胸后挂出心形的征婚牌子,牌子上面写着“父子寻找一个共同的女人,短信传情:139××××××××”。挂出牌子后,比特和儿子开心地放风筝,以期引起市民注意。父子俩的举动虽然引来一些人观看,但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感兴趣,扫一眼就匆匆而过。
比特告诉记者,他6年前离异,两年前到深圳打工。为给自己找个意中人,给儿子找个新妈妈,他在深圳、上海等地都进行过这样的“征婚秀”,但一直没有找到意中人,因为觉得山东人真诚、纯朴,所以又来济南找缘分。
比特担心他在广场上这样进行“征婚秀”会受到保安的干涉,但由于他的“征婚秀”并没引起多大的轰动效应,广场保安也未上前阻止。场面并不像比特预期得那样轰动,这多少让他有些失望:“在深圳、上海,大家看到我的牌子都‘哇’地惊叹,怎么在这里没人喝彩?难道山东人没明白我的意思?”半个小时后,“征婚秀”草草收场。
市民对这种“征婚秀”褒贬不一。有不少市民称,比特这样做,像是在自我炒作。也有市民表示,这么小的孩子,应该让他在学校读书,当父亲的不该带着孩子四处“瞎混”。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下称《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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