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法院调解 法院调解,指在民事诉讼中,由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双方争议的诉讼活动及结案方式。 学习法院调解,重点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法院调解的原则 法院调解的原则为自愿和合法。 二、法院调解的效力 1.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与生效判决有同等法律效力。 2.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生效。 三、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这一章涉及的重点法条是: 《民事诉讼法》第85、89、90、91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2、93、96、9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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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对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对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排除干扰,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对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对这一章,重点掌握两个问题: 一、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见《民事诉讼法》第100—10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3、124条;《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7条、100条;《证据规定》第80条。 二、强制措施的种...[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