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重点法条】
第九十五条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前款所称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票据。
【相关法条】 本法第5章。
【意思分解】
1判定票据是否具有涉外因素,是从票据行为的发生地上判断的。
2有关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本章共有8个条文加以规范。这8个条文中重点法条并不明显,
司法考试有关国际私法的命题中时有考查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的。读者可参考《民法通则》有关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的规定,尽量去熟悉每个条文,争取拿下这1分。
本法提示:
除上述重点法条外,考生另行了解一下本法第62~64、74、78~80、83~84、86~87条;《票据纠纷规定》第4~7、9、14~16、18~20、25、27、34~36、38、41、47、49、52、55、57、59~61、66、68~71、73、75~7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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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规定
【重点法条】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意思分解】
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民事合同,既包括设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合同,也包括设定物权关系的物权合同,如抵押合同等。
2注意第2款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其他民事协议。
3下列协议,是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