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因……(申请赔偿的案由)申请你单位赔偿一案,我院赔偿委员会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该决定已发生法律效力,请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十日内向……(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给付……(赔偿金或财物)。
××××人民法院
赔偿决定书
(供人民法院立案后程序性驳回赔偿申请用)
(××××)××法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姓名、地址等基本情况)。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赔偿请求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地址)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以……(申请赔偿的案由)向本院……(申请赔偿的具体要求)。
经审查,本院认为,……(定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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