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劳动合同法》视频报告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了学习辅导报告。
一月内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满1年的,每月应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的,除支付两倍工资外,还应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杨景宇在报告中解释称,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只要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可看作不违法。
无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
针对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杨景宇在报告中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终身制”。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不应歧视劳务派遣工
同工同酬,是《劳动合同法》确立的一条原则。但 “对于劳务派遣工而言,他们没有丝毫的保障,完全处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境地”。为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下一篇:劳动合同法草案三审:回应四大难题 劳动合同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与二次审议稿相比,草案回应新出现的问题,对相关条款做出了调整、修改。
提供专门培训就可约定服务期?
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用人单位提供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一个月以上脱产专业技术培训或者职业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在审议中,有些意见认为,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用人单位如果使用法定培训费用开展职业培训,不能作...[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