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职业认证 >> 劳动合同法 >> 最新动态
《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时应优先留用三种人
■ 最新课程推荐更多课程>>
学校培训课程开课时间上课地点精英价报名
北京华图 行政、申论模考串讲班22008-10-08海淀教学区¥562
宣教中心 网络编辑远程+面授培训班2008-10-18魏公村¥2098
北京华图 模块资料分析BJ090922008-10-18海淀教学区¥349
北京电台 播音主持考前冲刺十二期2008-10-29酒仙桥教学基¥3880
中公教育 国家公务员基础1班昌平2008-10-11昌平校区¥659

在不少劳动者的求职经历中,有两个“心中的痛”:一是试用期漫长,而且动不动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将你推出门外;二是进单位后,怕被老板挑刺找茬,莫名其妙被开除……但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施行,这一切都将从此改变。

在昨天召开的全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会 
议上,参与该法立法过程的劳动保障部法制司司长闫宝卿解析《劳动合同法》将对劳资双方产生的深刻影响。尽管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不能超过6个月,但由于没有规定试用期的条件和明确试用期的性质,依然为一些用人单位规避法律义务、损害劳动者权益留下可钻的法律漏洞。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往往以试用期为借口,损害劳动者权益。

“《劳动合同法》从法律层面上明确限定了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的最低工资水平以及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聘试用期劳动者,牢牢封堵了《劳动法》的法律漏洞。”闫宝卿介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等等。

另外,“虽然单位裁员条件放宽了,但是社会责任不减。”闫宝卿说,为了降低裁减人员对劳动者工作和生活的影响,《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一是补充规定了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二是细化了关于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的规定,即规定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下一篇:劳动合同法:无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劳动合同法》视频报告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了学习辅导报告。

  一月内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满1年的,每月应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的,除支付两倍工资外,还应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杨景宇在报告中解释称,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只要在一个月内...[查看详情]

  影视动画培训   北大BEC培训官方报名网站   2008美国夏令营启航官方指定报名网站   2008留学第一站!  
  北师大 火星时代
共举影视动画培训之鼎
  北大BEC培训官方报名网站
现在报名独享95折!
  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一次过关完全备考手册
  2008留学第一站
留学资讯尽在精英留学站!
 
上一篇:政府机关人员不作为给劳动者造成危害应担责赔偿
下一篇:劳动合同法:无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
 相关新闻
·劳动合同法:无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劳动合同法草案三审:回应四大难题
·合同法呈现七大亮点:让劳动者更有安全感·李援:“职业危害防护”已写入了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加大对试用期劳动者保护力度·我国出台劳动合同法督促外企保护工人权益
·全总部署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 将做好四项工作·新劳动合同法刺激企业临界炒人?
·新劳动合同法被评为第一争议 ·光荣与梦想:劳动合同法十大突破
·企业应对劳动合同法:追求中长期利益平衡·劳动合同法:博弈的最后谁是胜者?
·从三大关键词看《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修改·员工侵犯商业秘密 赔偿200万元
·劳动合同解除:怀孕不是保护伞·生育保险:生育费用报销能不能定额
 
◇ 重点栏目导航
◇ 精英服务承诺
教育顾问:010-51660910
QQ交流:138660910
相关资料
·2007年CPA考试《税法》讲义
·2008年10月自考笔记之《古代文学史一》(
·2008年10月自考笔记之《古代文学史一》(
·2008年10月自考笔记之《金融法》三
·2008年10月自考笔记之《金融法》二
·2008年10月自考笔记之《金融法》一
·新托福听力考试文化背景资料下载
·2008年1月至3月新托福考试口语资料整合
·北京大学2008年高考招生计划(医学)
·北京大学2008年高考招生计划(文科)
相关试题
·2007年全国CPA考试试卷及答案解析之《会
·2007年CPA试卷及答案解析之《财务成本管
·2008年注会考前模拟试题之《财务成本管理
·2007年全国CPA《税法》考试试卷及答案解
·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前模拟试题参考答案之
·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前模拟试题之《会计》
·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前模拟试题之《税法》
·2008年高校招生全国统考理数试题(四川延
·2008年全国高考物理科试题参考答案(上海
相关热贴
·CGA入学条件及方法
·2007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
·上海紧缺人才岗位资格证书--AUTC现代物流
·教师资格考试心理学题库
·新托业考试面世,各媒体广泛关注
·监理考试读书心得--经验之谈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7)
·社会上的证书太多了,到底有没有作用呀?
·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
·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