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01年5月版申请签证须知规定应提交下列材料: 1.认真填写好的一式三份申请表 (RK 1200) 和三张证件照片(分别贴在申请表上); 2.有效护照; 3.一所德国大学的入学通知书(Zulassungsbescheid)或入学申请证明(Bewerberbest?tigung); 4.整个留学逗留期的费用证明。如: a)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一家银行帐户上存有供一个学年使用的不少于12000马克的证明(每月取款不得超过1000马克。帐户底数不得少于3200马克,这笔款只有在外国人管理局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提取)。另外尚须出示合适的材料,以令人信服地证明一年后的生活费用来源。 b)未写明金额总数的经济担保书或由一位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居住者提供的不可撤回的银行担保(含《外国人法》第83和84条规定的各种费用)或 c)奖学金证明 特别注意事项: 1.全部证明要出示原件,并附上两份复印件。 2.最迟要在到德国大学报到(或考试)日期前六周提交签证申请。 详细规定以申请时德国大使馆公布的有关签证须知为准。 下一篇:申请“的强化语言班签证”提交的材料 按2001年5月版申请签证须知规定应提交下列材料: 1.认真填写好的一式三份申请表 (RK 1200) 和三张证件照片(分别贴在申请表上); 2.有效护照; 3.一所德国语言学校出具的强化语言班(不低于20 学时/周)入学证明和已付学费的收据; 5.整个学习逗留期费用证明,如: a)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一家银行帐户上存有供第一学年使用的12000马克的证明(每月取款不得超过1000马克。帐户底数不得少于3200马克,这笔款只有在外国人管...[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