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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德国的酒店通常不为客人准备牙膏、牙刷和拖鞋等一次性用品。德国的旅馆一般不供应开水,自来水达到饮用标准。外出时,须将贵重物品存放在饭店总台的保险柜中,切勿留在房间内。一般酒店都提供免费为客人存放贵重物品的服务。

  4、德国的大多数商店周日和假日是不营业的,平时营业时间一般为9:00-20:00,周六营业至16:00,在圣诞节前的4个周六则营业至18点。银行、邮局最迟于18点关门。

   5、德国的城市公共交通非常发达,特别是在一些主要城市,由地铁、轻轨、巴士、有轨电车及出租车构成一套高效的城市立体交通网,可以到达城市的各个角 落。车站上都有行车的时刻表和交通线路图表,而且可以到车站的咨询处免费领取专为游人准备的交通线路图册。所有公共交通的车票是通用的,而且车上没有售票 员,车票通常可在车站旁或车上的自动售票机上购买。大部分自动售票机只收硬币,部分售票机也收取纸币。上车后不要忘记将票插入打票机打票,不打票视同逃 票。为防止逃票现象,德国的公交系统采用的是抽查做法,所以要保管好车票备查,逃票将会受到数倍的罚款。乘坐出租车通常须事先电话叫车,只有在饭店前、出 租车站、机场、火车站才可能直接乘坐。

  六、与使领馆和当地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方式和电话

  急救电话:112

  匪警:110

  火警:112

  德国列车时刻查询台:0800/1507090 人工咨询台:01805/194195

  德国汉莎航空公司信息服务台:(0)180-58384267

  汽车故障求助电话(ADAC):01802222222

  中国驻德国使馆:Tel: 0049-30-27588555 Fax: 0049-30-27588221

  (领事部传真:0049-30-48839731)

  驻波恩办事处:Tel: 0228-9559716 Fax: 0228-361635

  驻汉堡总领馆:Tel: 040-82276013 Fax: 040-8226231

  驻慕尼黑总领馆:Tel: 089-17301611 Fax: 089-17094506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驻法兰克福办事处:Tel: 069-69052141 Fax: 069-236976

  七、气候及自然灾害状况

  德国处于温湿的西风带,属于西欧海洋性与东欧大陆性气候间的过渡性气候。西北部主要呈海洋性气候,夏季不热,冬季不冷。东部和东南部的大陆性气候特征显著,冬冷夏热,最冷时气温可达-10度,最热时超过30度。

   平稳温和是德国气候的总体特征,温度大起大落的情况很少。冬季平均温度在1.5度(低地)和-6度(山区)之间,夏季平均温度为18度(平原)至20度 (南部谷地)左右。通常4月份是德国气候变化最无常的月份,暴雨、飓风、雪雹交替而至,因此在这个月出门最好携带雨具;5月、6月和9月、10月、11月 是德国人从事各种交流活动的好时节,各种活动一般都安排在这五个月内进行;7月、8月是德国人休假的季节,也是德国境内的旅游高峰期;德国的冬季日落时间 较早,多雨雪。

  八、德国的国籍政策

  自2000年1月1日起德国新国籍法实施生效,对原国籍法做了较大的修改与补充,改变了过去单一根据血统原则确定国籍的做法,引入了出生地原则,有限期的承认双重国籍,并且进一步简化了外国人入籍的手续。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血统与出生地原则

  父母双方中有一方拥有德国国籍,则他们的孩子也将得到德国国籍。对于非婚生子女,如果母亲是德国籍,则孩子为德国国籍;如果只有父亲拥有德国籍,则在确认他们的父子或父女血缘关系后方可获得德国籍。这种确认必须在小孩未满23岁之前进行。

  在德国境内出生的外籍儿童,如其父母双方中有一方在德国连续居住满八年以上,并且持有永久居留权(Aufenthaltsberechtigung)或持无限期居留(unbefritete Aufenthaltserlaubnis)达三年以上,则他们亲生的子女即可自动获得德国国籍。

  2、选籍原则

   在德国,原则上是不容许出现双重国籍的,因此外国人加入德籍都要求先退出原国籍。但在根据出生地原则获得德国国籍的情况下,则存在出现双重国籍的可能 性,即当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国籍时,新生儿童根据德国国籍法获得德国籍,但同时又根据血统原则拥有外国国籍。根据德国国籍法,无论是根据出生原则还是通过 入籍手续获得了德国国籍,只要他还同时拥有其他国籍,则他在成年时(23周岁)要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以书面声明的形式就是否继续持有德国国籍作出选择, 如果保留外国国籍则意味着德国国籍的丧失,如保留德国国籍则须递交已失去或放弃外国国籍的证明,如果超过23周岁尚未做出选籍声明则将自动丧失德国国籍, 在此之前持有双重国籍是被允许的。同时新国籍法允许在特殊情况下保留双重国籍,但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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