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团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他们坐着汽车公司的大客车形势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驶至一急转弯时,司机并未放慢速度,致使转弯时车碰在岩崖上,将靠在车窗边的一位游客头部撞伤,因诊治无效,右脸面部神经麻痹。据查,在山路形势时,路况极差,车体抖动厉害,车上 导游人员并未作任何警示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如让司机减慢行车速度)。事后,该游客提出了索赔。 分析、总结: 此案中导游人员和司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旅行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导游人员(包括地陪、全陪和领队)应该对事关旅游团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要不厌其烦地进行提醒,这不仅是对游客安全的负责,也是对司陪人员自身安全的负责。 下一篇:导游带团经典案例分析:景点-导游资格
一散客旅游者去某旅游景区旅游,因对该景区不熟,所以聘请了当地一家知名的旅行社的一位导游小姐,一路上导游小姐带领他参观游览,兴致颇高,他对这位导游小姐的讲解艺术甚为满意。可是当他要离开某风景区时,听到旁边有游人谈论起某景点,于是产生疑虑,后来一打听才知道,那是一个一般旅游团必去的重要景点,导游小姐却没带自己去!该导游和其旅行社的信誉在他心里大打折扣。 分析、总结: 此案例中的导游小姐真是得不偿失,尽管她的导游辞讲解的不错...[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