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以下考生的全科合格证已制作好,请于即日(3月3日)起到当地考办领取。
省直
江巧霞 林秀山 李 静 黄贵盛 周丽平 何晓静
福州
张雅萍 林 杨 刘铁刚
厦门
彭彩恋 黄 楠 余宇莹 高利芳 宋 娜 曾少芳 吴绍仁 陈 乾 方 蓉
泉州
孙 玲
下一篇:云南3月发放07年CPA考试第一批合格证 1、请凭个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亲自领取合格证书,原则上不允许代领。领证地址为南屏街4号信托大厦A座26楼,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培部。
2考生需要核对全科合格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和你本人一致。
3、全科合格证书只是考生全部通过考试的证明,没有其他法律效力。
4、根据1994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