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科目主要的变动均发生在第二章。第二章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考试与注册登记中,去掉了外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与注册登记部分。第二章第二节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不再区分本国和外国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第二章第三节中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部分,去掉了去年大纲中的独资会计师事务所及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两种形式。本节还去掉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与审批部分。原 第二章第五节 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体制部分不再属于新大纲考试范围。
本年大纲增加了对审计科目考试的基本要求:要求考生能
1.确定审计责任和审计目标;
2.计划审计工作;
3.掌握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基本原理;
4.熟悉审计循环的内控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5.掌握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6.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基本原理;
7.掌握从事其他鉴证业务的基本原理。
本年大纲的主要参考法规为:1.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3.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4.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2006年大纲所涉及的参考法规均为截至2005年12月31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并生效的执业准则、规则、指导意见等,大多数考生预测的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新审计准则并不属于本大纲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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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财会
一、问:新设立的企业是否可以直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答: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以外,自2003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报告。
二、问: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是否应同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存货》?
答: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同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企业会...[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