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职业认证 >> 财务会计 >> 财考新闻
温家宝签国务院令公布灾后重建条例
精英教育阅读提示: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签署第526号国务院令,公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以下为全文:
■ 最新课程推荐更多课程>>
学校培训课程开课时间上课地点精英价报名
春雪会计 会计岗位全程双安部电话预约双安分校¥1280
西城财经 西城财经办税人员取证班电话预约月坛¥360
春雪会计 零基础实操班双安部电话预约双安分校¥880
春雪会计 零基础实操班公主坟部电话预约公主坟分校¥880
春雪会计 实帐指导班双安部电话预约双安分校¥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26号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已经2008年6月4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六月八日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积极、稳妥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活、生产、学习、工作条件,促进灾区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自力更生、国家支持、社会帮扶的方针。

  第三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受灾地区自力更生、生产自救与国家支持、对口支援相结合;

  (二)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三)就地恢复重建与异地新建相结合;

  (四)确保质量与注重效率相结合;

  (五)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

  (六)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必要时成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协调机构,组织协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第五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物资,开展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国家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给予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扶持,并积极提供物资、技术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持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材料。

  国家接受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符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需要的援助。

  第六条 对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过渡性安置

  第七条 对地震灾区的受灾群众进行过渡性安置,应当根据地震灾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投亲靠友、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政府对投亲靠友和采取其他方式自行安置的受灾群众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条 过渡性安置地点应当选在交通条件便利、方便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区域,并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击等灾害的区域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

  实施过渡性安置应当占用废弃地、空旷地,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农田,并避免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生态脆弱区域造成破坏。

  第九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条件,因地制宜,为灾区群众安排临时住所。临时住所可以采用帐篷、篷布房,有条件的也可以采用简易住房、活动板房。安排临时住所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以将学校操场和经安全鉴定的体育场馆等作为临时避难场所。

  国家鼓励地震灾区农村居民自行筹建符合安全要求的临时住所,并予以补助。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条 用于过渡性安置的物资应当保证质量安全。生产单位应当确保帐篷、篷布房的产品质量。建设单位、生产单位应当采用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确保简易住房、活动板房的安全质量和抗震性能。

  第十一条 过渡性安置地点应当配套建设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并按比例配备学校、医疗点、集中供水点、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点、日常用品供应点、少数民族特需品供应点以及必要的文化宣传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本新闻共7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4  5  6  7

  影视动画培训   北大BEC培训官方报名网站   2008美国夏令营启航官方指定报名网站   2008留学第一站!  
  北师大 火星时代
共举影视动画培训之鼎
  北大BEC培训官方报名网站
现在报名独享95折!
  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一次过关完全备考手册
  2008留学第一站
留学资讯尽在精英留学站!
 
上一篇:审计署公告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审计结果
下一篇:国务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通知
 相关新闻
·保监会:新会计准则下保险统计制度转换·贵州调整会计等三专业高自考计划通知
·2007年会计资格考试用书已经运往各地·实施新会计准则对市场将长期利好
·成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查询·上海07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不得不提2006年影响会计业的五位人物·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徽诞生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在太原成立 ·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面临巨额索偿
·顾雏军案引爆整个会计业信任与监管危机·CPA考试增英语自选科目欧洲开考场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首部反映CPA的长篇小说《珍爱》出版
·中注协公布2006年度百强会计师事务所·四大会计师行拟大幅增聘中国员工
 
◇ 重点栏目导航
◇ 精英服务承诺
教育顾问:010-51660910
QQ交流:138660910
相关资料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2008年注会考
·2008年注册会计师统考报名简章——英语测
·2008年注册会计师统考报名简章
·2008年注册会计师统考报名简章(欧洲考区
·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税法科目
·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审计科目
·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经济法科目
·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会计科目
·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财务成本管
·2008年财会自考《创业教育》学习指导(一
相关试题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模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模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模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模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练习题三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
相关热贴
·如何最快速取得会计证?
·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比较
·CPA考试介绍
·注册会计师前景展望
·《会计从业资格证》还需年检吗?
·四大会计证书含金量解析
·07年的从业资格会计补考什么时候开始,是
·注册会计师CPA《会计》科目易忘易错易混
·准考证上没有准考号,怎么查成绩?
·我的会计证丢了,怎么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