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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准考证》领取
2007年3月28日至4月5日,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遗失报名序号的可以通过网站使用姓名和身份证号找回报名序号。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报考A类职位和B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全部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考号用2B铅笔填涂)。笔试时间为2007年4月7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考试内容以《湖南省200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是否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七、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及地点
1、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于2007年4月30日在湖南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2、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考单位在其指定的时间、地点予以公布。
八、查卷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均采取计算机阅卷方式,可以有效地避免登分、合分等错误,原则上不需要进行成绩核查。参考人员有特殊情况的,可在成绩公布后3天内,即2007年5月9-12日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省委大院三办公楼三楼336室)申请查卷。
查卷内容限于有无漏评,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
九、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缺一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考。
2、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本人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注意索取招考单位的联系电话号码),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省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2217795,2688018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二OO七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