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语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句子成分呢?我发现,在其他语言里都很简单,就是动词(或介词)的支配对象,就是“客体”(object)。在有格变化的语言里,它就是处于宾格的成分(直接宾语用宾格,而间接宾语则用与格),一目了然。宾语有两个鲜明的标志:一是直接处在动词之后(作为动语的附加成分),二是有格的标志(在某些语言里)。汉语没有格,那么就只靠一种标志了。那么,是否处于动语后的体词性的成分都算宾语呢?显然是不能这样定义的。这是一种简单化和绝对化的定义方法,我认为是不符合语言的实际的。我主张必须用语义关系来定义和判定。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宾语的定义到底如何。如果把这个问题彻底搞清楚了,就不 难判定了。
北京大学的《简明实用汉语语法教程》先概括地说“宾语是动作行为所支配、影响或所涉及的对象”,然后又具体地把宾语和述语的意义关系列举出7条来:
一、宾语是述语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的受事,也就是说,宾语是接受动作行为的。例如:A. 看书、认字、洗衣服、B. 挖洞、盖房子、造大桥、煮饭 (A 组的宾语所指的事物是在动作行为发生之前就存在的;B组宾语所指的事物在动作行为发生之前并不存在,而是述语表示的动作行为所产生的结果)
二、宾语是述语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的施事。例如:住人、来人、站着一个人、来了位新老师
三、宾语表示处所。例如:上山、下海、去昆明、回北京
四、宾语表示动作行为所凭借的工具。例如:写钢笔、喝小杯、吃大碗、洗凉水
五、宾语表示数量。例如:买了两斤、借了十本、写了三篇、看了五页
六、宾语表示领有、存在的事物。例如:他有两个弟弟、我们学校有十个班、桌上有本书、门外是条河
七、宾语指明行为所涉及的具体内容。例如:同意扩大招生、听说他回来了
《汉语语法三百问》说“宾语的语义类型可以概括为以下五类。
(1) 受事宾语。如:挖野草、挖地道
(2) 施事宾语。如台上坐着主席团。他七岁时死了母亲。一间房子住两个人。
(3) 断事宾语。表示对主语有所断定的客体事物,不存在施受关系。如:李先生是历史学家。你叫东方向康?
(4) 于是宾语。表示行为发生的方所位置或时间位置,动宾之间或现或隐地包含有“在”“到”“进”等语义关系。如:抵达北京、潜入海底、寄宿亲戚家里、已到深秋时节
(5) 反身宾语。表示人物动作返回自身的某个部位。挺了挺胸脯、张大了嘴巴、紧闭着眼睛
我认为,以上两家比较流行的宾语定义虽不尽相同,但大同小异,都把宾语的概念扩大了。宾语的基本含义还是受事。这才是最简明的定义方法。
有“施事宾语”吗?我认为那是主语倒装。那类句子都属于倒装句而已。关于这个问题,见关于“存现句”的单独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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